一、招标条件
华泰景城南苑20#楼坡道、屋面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华泰景城南苑应急维修小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都区华泰景城南苑小区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12.72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5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本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华泰景城南苑小区外墙维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验收、质保,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进行变更、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文创大厦8楼)报名,联系电话:18932262577)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500元,售后不退。
五、风险提示
因本工程维修基金使用特殊性等情况,华泰景城南苑20#楼坡道、屋面维修工程最终付款总价按审计单位审定价的86.88%作为付款结算依据,各投标人投标时慎重考虑。
六、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都区政府网-信息公开-张庄街道链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地点:盐都区张庄街道西徐社区二楼会议室。
7.3 开标地点:盐都区张庄街道西徐社区二楼会议室。
7.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于:盐都区政府网-信息公开-张庄街道链接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华泰景城南苑应急维修小组
地 址 :盐都区华泰景城南苑小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