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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5 来源:高新区经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规划范围:东至西环路,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市区界及新洋港、盐靖高速公路北段。规划总用地面积11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2017年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产业发展规划:结合高新区现有产业(风电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基础优势,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业链,突出特色重点产品方向,采用“3+3+X”的产业发展模式,即“三大主导产业+三大特色产业+机动潜导产业”的产业发展模式。三大主导产业主要包括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产业,三大特色产业主要包括电商物流、商务商贸、汽车消费。机动潜导产业指具有强大潜在市场需求的却还未被大众察觉的黑马产业;技术研发已成功,技术转换难度不高,如药品制剂(不含化工合成);居于产业发展时代前沿的先导产业,如电力汽车动力电池、柔性智能机器人、柔性显示等。

本次开展的跟踪评价将基于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结合规划后续发展目标、规划已实施部分现状调查及规划未实施部分影响预测、区域环境容量等方面提出规划产业调整建议。

二、环境质量现状变化情况分析

通过对比高新区及周边点位的现状及历史监测数据,高新区近几年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趋势向好;随着污水治理力度的加大,地表水水质略有好转,区域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噪声限值要求;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变化不大;河道底泥环境质量较好。

三、园区总体规划及原环评执行情况小结

高新区的发展规模和时序与原规划、环评是基本一致的;入区项目与园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新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配套较为完善,但尚未实现集中供热和中水回用。目前高新区内的企业用热依托临时燃气供热设施和企业自备燃气锅炉。高新区内企业生产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后分片区排入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和高新水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原环评批复中所提的环保要求大部分已经落实,但在园区用地布局、集中供热和中水回用等方面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改进的问题。

四、总体评价结论

综上分析,盐城高新区以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为依据,发展规模和时序与规划、规划环评总体一致;入区项目以智能终端及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和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与产业定位总体相符;规划实施总体满足“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环境管理要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采取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总体有效;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在后续按照满足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产能控制及产业规划、布局等要求进行项目引进和实施,并且严格采取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高新区可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宦晓军

联系电话:0515-88638858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79

E-mail:695088962@qq.com

六、反馈意见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简本).pdf

附件2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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