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谭某。
被申请人: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新都路628号。
法定代表人:周站军,局长。
2023年3月22日,申请人谭某因不服被申请人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盐都区住建局)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的都住建依复〔2023〕第10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以下简称10号《信息答复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因案情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审理期限延长三十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依法撤销盐都区住建局2023年3月13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具体行政行为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依法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1万元人民币。
申请人称:申请人在2023年1月15日通过邮政EMS向盐都区住建局邮寄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盐都区住建局2023年3月13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被申请人具有掌握保存申请人所申请的内容,被申请人盐都区住建局2023年3月13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内容均不符合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并且该答复违反法律规定,故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违法,应当依法给予撤销。
被申请人称:一、案涉告知书的作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一)关于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信息。针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下的系列信息,本机关依法告知了理由,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对申请人作出了回复,同时还提供了进一步咨询的单位的联系方式,该回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关于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信息。1、关于不存在的信息。经检索,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不存在的信息,本机关进行了依法告知,该答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2、关于存在的信息。经检索,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存在的信息,由于资料过多、公开成本过高、不便复制和寄送的,本机关安排申请人到现场查阅、抄录,充分保障了其知情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
二、案涉告知书的作出程序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23年1月16日收到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于2023年2月15日作出延期答复告知书并于当日通过EMS邮递给申请人;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案涉告知书,并于次日通过EMS邮递给申请人,该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故被申请人作出的告知书程序合法。
经审理查明:2023年1月13日,申请人通过中国邮政EMS向被申请人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申请表填写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及联系地址,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为:“1、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开发颁发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2、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3、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总平面审查阶段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包含审查中的总平面规划图纸。4、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合法手续其中包含平面规划图纸、设计效果图。5、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消防和人防专项审查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6、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所有的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楼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7、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以及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1月16日,被申请人签收该申请表。1月18日,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工作人员对案涉政府信息进行查询。2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都住建依告〔2023〕第1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达申请人。3月9日,被申请人再次组织召开会议,对案涉政府信息查询结果进行汇总。
3月13日,被申请人作出案涉10号《信息答复书》,答复内容为:一、关于您申请公开的“1.依法提供请求贵局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开发颁发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告知您,由于本机关不具有制作和获取上述信息的法定职权,故上述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如您需进一步了解上述信息,建议您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117090;或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116360。二、关于您申请公开的“2.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一)关于立项、环境评估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告知您,由于本机关不具有制作和获取上述信息的法定职权,故上述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如您需进一步了解立项信息,建议您向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585201。如您需进一步了解环境评估信息,建议您向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68800728;或向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367321。(二)关于房地产开发资质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告知您,由于该地块为工业厂房项目,未查询到房地产开发资质报审相关信息,故您申请公开的该类信息不存在。三、关于您申请公开的“3.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总平面审查阶段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包含审查中的总平面规划图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告知您,由于本机关不具有制作和获取上述信息的法定职权,故上述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如您需进一步了解上述信息,建议您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117090;或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116360。四、关于您申请公开的“4.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合法手续其中包含平面规划图纸、设计效果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告知您,由于本机关不具有制作和获取上述信息的法定职权,故上述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如您需进一步了解上述信息,建议您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117090;或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116360。五、关于您申请公开的“5.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消防和人防专项审查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一)关于消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告知您,未查询到该厂房消防专项审查信息。故您申请公开的该信息不存在。(二)关于人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告知您,由于本机关不具有制作和获取上述信息的法定职权,故上述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如您需进一步了解人防信息,建议您向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联系电话0515-88426021。六、关于您申请公开的“6.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所有的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楼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一)关于规划、人防、管线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告知您,由于本机关不具有制作和获取上述信息的法定职权,故上述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如您需进一步了解规划信息,建议您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117090;或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咨询,联系电话:0515-88116360。如您需进一步了解人防信息,建议您向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联系电话0515-88429170。如您需进一步了解管线信息,建议您与涉及管线的水、电、网络等多家企事业单位联系。(二)关于消防、质量信息。1、消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告知您,由于消防专项验收图纸资料过多,公开成本过高,不便复制和寄送,您可于工作日至本机关现场查看,地址:盐城市新都路628号盐都区住建局消防地震科,联系电话0515-88426570。2、质量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告知您,未查询到该厂房质量报审相关信息,故您申请公开的此项信息不存在。七、关于您申请公开的“7.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以及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一)关于验收合格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告知您,您申请公开的此项信息不存在。(二)关于申请审批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告知您,由于相关资料过多,公开成本过高,不便复制和寄送,您可于工作日至本机关现场查看,地址:盐城市新都路628号盐都区住建局消防地震科,联系电话0515-88426570。该答复书并告知了申请人如不服该答复的救济途径。次日,被申请人将10号《信息答复书》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于3月15日签收10号《信息答复书》。申请人不服该答复,遂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印件1份2页,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信封复印件、物流查询信息各1份1页;
2、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都办发〔2019〕35号)复印件1份10页、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都委编发〔2023〕1号)复印件1份4页、2023年1月18日《会议记录》1份1页、2023年3月9日《会议记录》1份2页、照片2页2张;
3、都住建依告〔2023〕第1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复印件、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底单复印件、物流查询信息各1份1页;
4、都住建依复〔2023〕第10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复印件1份5页,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底单复印件、物流查询信息各1份1页。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规定,本案被申请人盐都区住建局具有对其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书面答复的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本案中,申请人谭某向被申请人盐都区住建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7项,被申请人作出的10号《信息答复书》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第6项“依法提供请求贵局依法提供盐城某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居委会五组(F)厂房所有的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楼中申请审批一套完整审批备案合法手续。”仅对关于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信息事项进行了回应,未完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职责。
关于申请人提出的要求被申请人向其支付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1万元,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撤销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的都住建依复〔2023〕第10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
二、责令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接到本决定后对申请人谭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重新作出答复。
如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