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办发〔2023〕32号
关于成立镇“三夏”工作督查指导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切实做好“三夏”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夏收夏种质量,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全面夺取夏粮丰收。决定以镇驻点人员为各村(社区)第一责任人,成立“三夏”工作督查指导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秸秆离田还田、夏收夏种技术指导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自即日起至“三夏”大忙结束。
二、各村(社区)督查组人员
(一)明朗村督查指导组:
成继明 王其发 蔡甲华
(二)新星村督查指导组:
黄爱红 王 军 肖 瑶
(三)孙英村督查指导组:
孙殿安 李婷婷
(四)护西村督查指导组:
朱小惠 王 颖 蒋国政
(五)西湖村督查指导组:
王 群 吴 祥 郑 兵
(六)新跃村督查指导组:
朱爱华 周云斌 陆俊沩
(七)杨侍村督查指导组:
王义成 潘春华 徐雨扬
(八)刘垛(社区)督查指导组:
高志明 徐保林 戴迎迎
(九)民乐村督查指导组:
吴玉梅 王盛华 成瑶光
(十)护陇(社区)督查指导组:
陈远江 张震宇 邵迎春
三、督查内容
(一)宣传发动情况。村级秸秆综合利用及“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情况、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情况;落实作业机械,签订作业协议,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及“三夏”农机安全舆论宣传情况,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告知书,广播录音滚动播放等工作情况。
(二)责任落实情况。村级农机安全是否纳入网格化管理;是否配备农机安全网格员落实监管职责;是否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机安全督查,对每个自然匡口,是否落实包保责任人,目标责任制是否明确;村域內粮食烘干场所、维修点农机安全“五落实”,农机合作社“一必须,五到位”是否落实做到位;村级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执行情况,是否编制秸秆还田、离田匡口、形成一村一图一表;秸秆离田田块是否落实专门的收草主体到田间及时收草,坚决不让未经处理的秸秆留田。
(三)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田间作业的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有无牌证、年检,驾驶操作人员有无有效驾驶证,农机有无保险,保证田间作业农机“三率”一险达100%(持证、上牌、年检、保险);是否对牌证管理机械进行诚信公示;检查村组干部是否对匡口内作业机械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做到“机一响人就到,机不停人不走”的作业环境安全;检查秸秆离田堆放场地防火等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检查村组干部、农机安全网格员是否进网入格,穿“红马甲”着装上岗;是否深入田间场院对投入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四)指导服务情况。督查指导村级抢收抢种,加强农机作业质量管控,收割时,推广应用节粮减损高性能收割机作业,减少粮食在机械化作业过程中的损失;对秸秆还田匡口,指导农机手秸秆切碎长度不超过5cm、留茬高度不超过10cm、旋耕深度达12cm以上,确保作业质量;对水稻种植方式上,督促村农户扩大水稻机插秧面积,全力控减直播稻面积,跟综机插稻作业质量指导,确保夏收夏种工作到位;督查指导机库、烘干房设施用地的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督查指导工作,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高度,深刻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加大辖区内抢收抢种、秸秆离田、还田和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认真开展督查。各督查组人员要认真严肃开展督查工作,要全力服从安排,处理好自身工作与督查的关系,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镇分管领导请假,坚持一线督查,紧盯督查重点内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责任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严格落实责任。督查首要任务是确保安全,各督查组人员,督查范围内,要履职尽责。如发生亡人责任事故,将依纪依规进行问责,村(社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特此通知。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