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政办发〔202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及年检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保证农业机械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为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精神,切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加强全镇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及年检年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生产监管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召开专项会议,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村(社区)书记是农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都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村(社区)书记为组长,配备兼职网格员,镇与各村(社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村(社区)与每位机驾人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的责任状必须存档备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到位,年检年审工作组织到位。
二、明确目标,履行职责
各村(社区)是负责所在村(社区)农机安全生产的职能机构,全体村组干部,特别是村(社区)书记要认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台账资料,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有效减少和避免农机事故发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区农业综合执法局“送检下乡”集中检审,主要是上道路拖拉机的年检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联合收割机、农用大中型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年检年审,跨区作业证的发放等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通知、组织到位。
三、狠抓源头,严格责任
各村(社区)要强化农机生产的源头管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大力加强农机安全村建设,实现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制度化。“三夏、三秋”期间要督促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服从管理,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对未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禁止投入作业,对未办证、照的“黑机非驾”要坚决给予打击,对险桥窄桥要设立禁行标志。鼓励本辖区内的上道路拖拉机运输机组清退拆解,并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凡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严格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检审时间及要求
机具检审以区农业综合执法局送检到我镇石庄村村部集中检审或机具到农业综合执法局服务窗口受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集中检审时间:道路运输拖拉机3月16日上午,石庄村村部,交交强险550元/台。农用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4月14日下午,石庄村村部,交综合保险350元/台。(各位机手必须服从现场秩序安排,戴好口罩、登记信息。)
区农业综合执法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操作,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人、机、证”三见面,农用大中型拖拉机须安装安全框架。收割机不得改装粮仓,一经发现必须拆除后予以检验,必须配备灭火器、倒车警报装置。农用大中型拖拉机和收割机要配备后视镜(农用大中型拖拉机要有二块后视镜、半喂入收割机要有一块后视镜,全喂入收割机要有二块后视镜),各类灯光齐全有效。二手收割机未注册登记的,须提供机具的发票、合格证,已注册登记的,须调入机具原始档案。各村(社区)农机安全网格员将检审通知送达辖区内每一位机手手中,并告知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期满换证的还需带一寸白底彩照3张,镇级医院体检合格证明1张,确保每台机械都能按时参加检审。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2023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大纵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