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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209285629507379/2022-3537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都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11-24
文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都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网上备案办理指南

一、网上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以下材料须原件扫描录入系统,原件随工程资料存入城建档案馆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须有城建档案馆的盖章。纸质材料一并交至备案机关留存档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2.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原件);

4.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7.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8.规划、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

10.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仅住宅工程提交,原件);

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原件);

13.所缴规费票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款、农名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须项目所在地建管部门确认盖章、双方公司确认盖章、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建设单位提供的无拖欠工程款及农名工工资的报告(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各班组长签字按指纹确认),防雷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项目所在地签章和窗口财务人员核实规费的备案表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15.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告(原件);

16.公建配套验收意见(仅住宅工程提交):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每一期项目单(群)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同步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建配套验收意见。(盐政办发[2013]117号)

二、竣工备案网上备案流程

系统登录→在线填报→扫描上传→持原件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

1.系统登录:建设单位登录到“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切换区域为“盐城市”,点击进入“盐城市综合服务旗舰店”,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图标,打开“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服务平台”。以建设单位实名注册后使用建设单位法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盐城市工改申报企业答疑QQ群516317750)

2.网上申请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质安监验收、公建配套验收中上述内容最后一项验收合格事项日期为准)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含节假日)申报竣工验收备案(以首次申报日期为准,之后审核过程中材料整改补正时间不计算在内);超过规定时限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具体流程:点击“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主界面的“竣工备案申请”菜单→选择“新增备案项目”→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或监督注册号)选择项目→选择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号(或上传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选择本次备案的工程 →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授权备案委托书(附建筑工程五方主体备案意见表)、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及委托备案人身份证及备案验收材料扫描件(原件) → 提交申请。

2016年4月5日前有关建设程序未在一体化平台中流转的项目,系统中无法选择施工许可证号时,可上传施工许可证扫描件。保密工程需携带相应资料直接到项目所在地竣工备案机构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无需网上填报。

3.受理和打表:所在地竣工备案机构使用授权的USB Key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系统,根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及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结合一体化平台相关环节数据结果进行核验,符合备案条件时即可打印带有二维码的备案表;不符合备案条件时,在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注明原因,提示建设单位补充材料及其它原因。

4.备案表发放:建设单位在网上提交成功后,可在竣工备案验收系统查询本次备案“流程跟踪”,如已办结,建设单位持上述“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纸质)和备案人身份证到服务大厦二楼G6窗口领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重新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对竣工验收备案表内容有异议的,可按原登录办法进入竣工验收备案系统“重新备案”菜单,提交取消备案申请,经备案机构同意后,可重新备案,其余流程同上述新增项目备案一致。

三、竣工备案备案注意事项

1、竣工验收备案用户名和密码在建设单位开工时领取工程项目编码时告知,竣工验收备案前可电话88426216咨询;

2、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纸质材料前,须先将竣工验收备案表至项目所在地确认竣工备案及服务大厦二楼H16窗口缴费审核情况;

3、在填写竣工备案面积时,请按照规划许可证正本上的面积统一填写;

4、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请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保持一致;

5、基本情况中四方责任主体单位的资质等级请务必详细选择;

6、本次申请备案的单位工程列表信息中资质申报业绩技术指标请填写面积、单位填写平方米、数量填写具体的面积;

7、下载网上备案授权书时请一并下载附件《建筑工程五方建设主体备案意见》,且一块上传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网上备案授权书一栏;

8、所有上传的表格请将所有信息详细填完整并传至相应栏目;

9、请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一并传至工程竣工报告一栏;

10、竣工验收备案纸质材料原件存入城建档案馆的,复印件须有城建档案馆的盖章。

 

受理机关: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大厦二楼G6窗口)

联系电话:0515-88426216、81999301

    附件:竣工验收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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