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盐城市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在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含末位同分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现将我区资格复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虎踞路15号盐都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复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材料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国(境)外2021年毕业人员可适当放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并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其中: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1)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

6.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7.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8.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9.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党员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及代审人员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复审区域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行资格复审并现场签署《盐都区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存档备查,一般保存至该考生聘用后试用期满。承诺书现场只签一份,考生不留存。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1、盐都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docx

         3、盐都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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