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城高新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盐都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索引号 | 11320928014365115L/2021-28940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盐都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11-01 |
文号 | 都政规发〔2021〕1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 | 根据《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都政办发〔2023〕26号),此文件已废止。 |
【废止】关于印发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城高新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盐都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