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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1月7日在盐城市盐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扣华

发布日期:2021-01-08 来源:盐都日报 作者:张扣华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担当作为,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疫情防控。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18条意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30人。办理了中央指导组交办的李某某等28人非法经营价值千万元活体蛇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4名,得到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 “检察官防疫进网格”活动,组织70余人次与社区携手构筑“抗疫防线”,参与路口执勤、人员筛查、防控宣传等工作。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护航金融安全。围绕“创新创业中心”和“智能智造高地”建设,开展“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加大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惩治力度。筑牢生态检察屏障。围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生态文旅高地”建设,组织编制“生态检察地图”,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提起公诉14人。深化大纵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推动盐都、兴化两地16家职能部门建立多部门跨区域联动保护机制,获评省优秀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市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特别奖。助力精准脱贫。加大“因案致贫返贫”帮扶力度,对23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4万元。

服务企业发展。提起公诉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34人。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盗窃企业财物、职务侵占、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13人。对窃取某重点企业500余万元产品的2人从快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审慎把握刑事政策。对企业涉罪案件“慎捕慎诉慎羁押”,对犯罪情节较轻、危害较小、认罪认罚的企业经营者和骨干人员相对不起诉20人,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积极开展“暖企”行动,落实服务企业“十必问”要求,制定法律需求征询表,院领导牵头挂钩企业,组建检察官法律宣讲咨询团,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讲20多场次。

二、守护美好生活,推进社会治理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围绕“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扎实推进“六清”行动。推进“案件清结”。受理的涉恶类罪名案件已全部办结,其中批准逮捕22人、提起公诉52人。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依法改变该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定性。推进“伞网清除”。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移送保护伞线索14条。推进“黑财清底”。在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环节,注意准确区分、依法认定和监督处理黑财300余万元。

深化平安盐都建设。维护公共安全。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8人,提起公诉35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起公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15人。圆满完成响水“3·21”爆炸案中6名被告人出庭公诉工作。对全区近5年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开展分析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市检察院在全市推广。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4人。维护社会安全。提起公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46人、电信网络诈骗以及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57人。严惩毒品犯罪,批准逮捕22人,已提起公诉19人。探索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00余件,连续18年无涉检进京访,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实体答复率均为100%。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特殊、优先但不过度保护原则。对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4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相对不起诉4人;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1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4人。改进工作模式。为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会同公安机关实行“一次性”询问。与社会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实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心理干预100%。加强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支持未成年人起诉变更监护权2件。就校园周边部分商铺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治理。联合8部门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被《法治日报》报道,入选省检察院典型事例。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团委、教育局等联合组织“珍爱生命、法护青春”法治公开课并进行线上直播。

三、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办案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轻轻重重”,对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较大的批准逮捕161人、提起公诉499人;对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3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相对不起诉34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次牵头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认罪认罚适用率96.3%,有效修复社会关系。既做犯罪追诉者,又做无辜保护者。监督立案5人,监督撤案21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10人,追加罪行2人,对不涉嫌犯罪或定罪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20人、作法定和存疑不起诉2人,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14件。对最高检、公安部指定管辖的涉案金额26亿余元的熊某某职务侵占案中部分犯罪事实准确改变罪名。监督财产刑执行到位500余万元,监督追回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养老金11万余元。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件。经审查,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均获采纳。健全虚假诉讼类案办理机制,将民间借贷作为重点,办理了李某某系列、封某某系列“套路贷”案件19件。探索虚假仲裁和违法公证监督,联合仲裁、公证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支持解决执行难,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份,均已落实。维护审判权威,对于法院正确的裁判,促进服判息诉4件。审查行政生效裁判案件59件,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份,均已整改。1件行政监督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9份,均已整改落实。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已提起诉讼并获法院支持2件。对非法捕捞近4万公斤野生鱼的10名被告人起诉要求承担250余万元生态修复费用。积极探索“等”外领域监督,针对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文物破损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促成整改。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持以新思想武装头脑。召开党组会28次、中心组学习会14次,班子成员上党课7次,组织干警参加政治培训8场次。实施党建领航工程。以党建为龙头协调推动业务、文化和群团建设,机关党委连续16年获评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严肃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主动认领问题18个,提出措施64条,逐一整改销号。

培育敏思笃行善为的专业素质。强化办案团队建设,以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组建15个专业团队。开展品牌创建年、素能建设年和“季度述职述廉述党建”活动,启动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实施“四个一批”计划,重点抓好领导人才、骨干人才、后备干部培养,10名干警走上中层以上岗位,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组织“一堂一题一评比”活动,抓好“小课堂”、理论研究及“季度最佳岗位实践成果评比”工作。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效评价标准,培养干警“求极致”的办案情怀和能力。在全市率先远程讯问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远程服务律师阅卷。

养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五责协同”工作要求,健全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协作机制,组织廉政教育20余次、典型案件通报18次、法纪知识测试12次、廉政谈话100余人次。主动跟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作风提升年、“正风肃纪、规范司法”巩固年、精准警示教育、集中查纠队伍突出问题等活动,约谈提醒25人次。获评“全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市区委全会部署,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总要求,以提升素质能力为着力点,以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政治责任为关键,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不断提升“四大检察”品质,为盐都“建设示范区、奋进新征程” 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主动担当作为,以更高的站位服务发展大局。

二是不断更新理念,以更实的举措强化检察办案。

三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更严的标准持续固本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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