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国家土地紧缩政策,积极挖潜增效,国土分局采取“四查四定”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一查土地投资开发程度和投资强度,定是否继续开发利用。对出让土地荒废二年以上未利用的一律收回;对低效利用的,限期劝其退出,新上高效、节能、环保的好项目。二查集体土地利用状况,定是否继续利用还是搞城乡挂钩。对于废旧工矿企业、旧宅基纳入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规划。三查拆迁复垦难易程度,定补偿标准。在拆迁补偿时,做到既不损害原使用单位利益,也不随意提高补偿标准。四查拆旧区的复垦数量和质量,定镇村的工作业绩。对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数量多、复垦质量好的镇(区)以及村居予以提高奖励标准,加大奖励力度;对拆除复垦达不到要求的,重新返工。目前,全区已盘活利用存量土地2000多亩,清理征而未用、用而不足、新上其他好项目的土地近5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