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区卫生局组织4个督查组,对各镇(区、街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集中督查。重点督查农贸市场活禽加工点、猪肉销售摊点、水发海产品门市、超市、餐饮等单位,进一步健全索证溯源制度,严防来自禽流感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和无产地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流入我区食品加工、经营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