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来自全区的20家事业单位和50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区劳保局举办的《劳动合同法》知识培训班。这次培训旨在做好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全区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学习、理解、运用这部法律。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用工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已经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