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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都区“五坚持”促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开展 |
| 作者:叶剑鸣 唐标 文章来源:区人事局 更新时间:2007-9-26 11:30:03 |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通过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促进构建和谐的人才环境,通过构建和谐的人才环境,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二是坚持注重调解。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定要坚持“先调后裁”的原则,通过发挥各级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成功调解人事争议仲裁案件5起。
三是坚持依法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并正确运用各项政策和法规,确保仲裁工作的及时、公平、公正。
四是坚持搞好宣传。利用媒体和各种形式,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广泛了解人事争议仲裁方面的政策法规,先后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放人事争议仲裁宣传材料200多份。
五是坚持提高水平。对专(兼)职仲裁员和人事争议调解员举办了2期仲裁知识业务培训和法学考试,定期交流和探讨各类人事争议案件,积极探索和研究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不断提高仲裁员队伍水平,增强仲裁员处理各种复杂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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