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盐都区检察院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争先创忧的激励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检察之星”和“先进科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该通知对评选对象、评选时间、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奖励规定等作了具体的要求。在全院在职人员范围内,每2个月评选一次。他们把爱岗敬业、乐干奉献、工作积极、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成绩突出作为“检察之星”的评选条件;把整体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社会形象好作为“先进科室”的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