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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贯彻落实市局专项行动通报会精神,区环保局在市局会议后的当天下午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市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当前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专项工作措施: 一、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于市局零点行动和我局排查出的31家违法排污企业一律从严处罚,采取责令关停、限期整改、高限罚款、加收排污费等重处高罚手段,并公之于众,接受局内外的广泛监督。 二、实行专人盯厂,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对水源上游地区及市区14家化工、印染企业,明确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全程跟踪,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并与各位分管局长签订环境安全和环境执法目标责任书。 三、实行环境监督,引入社会干预机制,除本局经常性地实行地毯式检查外,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对重点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发动公众举报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定向严查。 四、实行利益挂钩,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在环境监察和执法中存在过失行为单位和个人,结合半年和年终考核进行严格兑现,并与单位业绩和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陈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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