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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王吉庆同志任职的通知 |
| 作者:区委 文章来源:区委 更新时间:2007-4-11 10:57:11 |

都委组发[2007]66号
关于王吉庆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王吉庆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新区、西区、职教园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区委决定: 王吉庆同志任区检察院协理员(副科级)。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 200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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