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文件
都委组发[2007]51号 关于吴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党组: 区委决定: 吴华同志任新都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区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王纯国同志任张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成芝同志任区政府农村集体资产办主任; 方正权同志任区经贸委副主任。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 2007年3月8日
关于吴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党组: 区委决定: 吴华同志任新都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区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王纯国同志任张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成芝同志任区政府农村集体资产办主任; 方正权同志任区经贸委副主任。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 200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