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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办发〔2008〕52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7月份全区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新区、西区、职教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6月28日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之前及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原定于8月份组织的全区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提前到7月份。现将《2008年7月份全区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的干部下访氛围;要扎扎实实地组织好下访活动,深入矛盾多、问题多的镇(区、街道)和单位,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致力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消除不稳定隐患,落实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确保此次下访集中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3日
2008年7月份全区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6月28日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干部大会关于稳定工作的部署,着力做好北京奥运会前和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原定于8月份组织的全区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提前到7月份。现就组织开展2008年7月份全区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下访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6月28日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干部大会关于稳定工作的部署,把做好北京奥运会之前及期间全区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工作重点,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当前不稳定因素,落实稳控措施,组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下访“金桥行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决实现北京奥运会期间“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7、8、9三个月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确保不发生我区群众到奥运会赛区干扰滋事,确保奥运期间我区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治安案件和恶性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大事,确保不发生影响盐都形象的负面报道,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下访的人员、方式
全区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参加下访活动。区领导实行包片、包线和到分工联系点下访;镇(区、街道)和部门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安排,自行确定。
三、下访的主要任务
1、协调解决突出的信访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到矛盾复杂、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下访,重点协调解决在奥运会期间有可能影响面上稳定的突出问题。区领导带头下访,率先垂范,重点协调解决联系点和分管范围内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提出处理建议,报请主要领导或通过集体会办的方式来解决。各镇(区、街道)和区直部门的领导要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内的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
2、督查指导奥运会期间的维稳工作。主要是听取三个方面的汇报:一是听取奥运会之前及期间维稳工作部署情况和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二是听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区交办重点信访件化解情况的汇报;三是听取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提出工作建议,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下访的重点
1、信访稳定方面。集中解决一批改善民生方面的问题,集中化解一批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处理一批信访积案,督促检查对重点对象及特殊群体稳控措施落实情况。
2、社会治安方面。重点督促检查社会治安方面的突出问题。政法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解决涉法涉诉方面的稳定问题,要组织公检法等政法部门下基层排查不稳定因素,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隐患,打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盗窃犯罪;法院、检察院突出做好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化解和稳控工作; 610部门要排查化解“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活动问题;宗教管理部门要排查化解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宗教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交办处理,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治安事件。
3、安全生产方面。重点督促检查化工、易燃易爆、交通、建筑等行业和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严厉查处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被省市挂牌督办的单位和企业,全力解决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努力在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4、环境保护方面。重点督促检查化工企业排污、饮用水源保护、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等群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着力解决好省交办、市、区重点监控的、可能引发环保恶性事件的隐患,切实防止因环境污染问题而侵害群众利益。
在下访活动中,要认真排查解决可能引发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妥善处理好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环境污染、教育收费、执法收费、医患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努力防止和减少个别媒体、特别是小报和网络的负面炒作。
五、下访的组织领导
1、明确下访工作的责任。按照包片、包线和分层、分级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的责任。对在下访活动中因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排查不清、问题解决不力而引起社会不稳定,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按照稳定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对依照职权应该处理此问题的干部给予责任追究,并将追究的结果在全区通报。
2、加强对下访工作的宣传。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通过适当的形式,提前将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的时间、地点向群众公布,进一步畅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下访工作的宣传,营造浓烈的下访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全区下访工作部署,滚动报道领导干部下访情况,确保下访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3、强化对下访工作的督查。下访过程中,区将定期召开领导干部联席会议,镇(区、街道)、部门、单位也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下访工作情况的汇报,突出汇报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下访工作。由区联席办牵头,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金桥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检查问题解决情况、稳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结果要在全区进行通报。
区“四办”和各镇(区、街道)以及区直其他部门、单位要在8月1日前,将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开展的情况,书面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