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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纪发[2008]18号
关于建立重大项目效能监察员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新区、西区、职教园区,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区“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教育实践活动和纪检监察系统“做勤政廉政表率,创群众满意服务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进一步围绕职能,强化服务,确保全区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决定建立重大项目效能监察员制度,从委局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特邀行风监察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效能监察员,对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服务责任单位工作效能情况进行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对象
全区涉及为重大项目服务的机关、部门、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二、监察内容
1、对项目建设时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看是否按又好又快的要求制订项目建设方案、推进计划;是否按时办理各种审批许可事项,做到办事最快;是否按期实施,有序推进。
2、对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看是否按规划设计要求和规定标准施工,是否实施严格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
3、对规范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是否做到进一个门,一次性告知,跑两次办成;是否及时受理并主动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4、对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进行监督检查。看项目所在地是否存在强装强卸、阻挠施工等影响项目实施的突出问题。
5、对项目建设依法办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项目是否按照法定要求履行程序和办理各项手续。
6、对相关人员廉洁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项目推进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
三、监察形式
主要采取听取反映、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反馈跟踪和个案调查等方法进行。效能监察员经常深入到项目现场,了解建设进度,听取项目负责人对挂钩服务部门服务情况的反映, 查阅各职能部门为项目建设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资料,对存在工作不力、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工作失职导致项目建设不能按期竣工的,严格实施效能问责。效能监察员对联系的项目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区效能办,并在项目竣工后完成效能监察专项报告。区效能办对列入效能监察的重大项目建立效能监察档案。
四、具体要求
1、坚持原则,认真履责。效能监察员要执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行政效能监察职能,秉公监督,不徇私情,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2、遵守纪律,清正廉洁。效能监察员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规范,不得影响项目建设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借工作之机向项目业主提任何要求,不得接受或参与项目业主的馈赠、吃请和娱乐活动。
3、加强沟通,做好服务。效能监察员要主动与项目负责人保持沟通联系,把开展效能监察与做好服务结合起来,做到在监察中服务、在服务中监察,真诚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各方面关系,解决实际问题。
附:《盐都区重大项目推进责任表》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盐都区监察局
200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