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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办【2008】9号
关于开展侨情调查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新区、西区、职教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力度,大力推进
盐都与海外华侨华人的经济文化交流活动,健全充实全区侨情信息库。决定近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侨情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自2008年4月1日至5月30日,历时60天。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盐都籍所有在外华侨华人(含香港、澳门)和所有在盐都的归侨、侨眷、外籍人员。
三、调查要求:
1、领导重视。这次侨情调查涉及面较广,人数较多,情况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各镇、各单位、各部
门必须成立专门小组,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力求全面真实,切忌走过场。
2、严格把关。随着对外交流人员逐年增多,概念比较模糊,这次主要分三类:一是华侨华人。华侨是指
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人是指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人。二是归侨侨眷。归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回
国前必须是华侨身份;(2)华侨回国定居才具归侨身份。侨眷主要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三是旅居人员。指出国留学、经商、创业居住一年以上和国外来我区经商、创业居住一年以上各类人员。
3、分类登记:这次调查共设计四种表格(样表附后),要按“组织发动、调查走访、逐项填写、分类汇
总”的程序,上报至区侨联。侨联办公地点:区行政中心大楼1104室,联系人:王金桂、宋莺萍,电话:
88116085。
附:盐都籍华侨华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
盐都区侨眷基本情况调查表二
盐都区旅居国外人员情况调查表三
外国籍在盐都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四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