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发【2007】20号
中共盐都区委转发
区委统战部、区委组织部
《关于政协盐都区第十二届委员会
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新区、西区、职教园区党工委, 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
区委同意区委统战部、区委组织部《关于政协盐都区第十二届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意见》,现予转发,请按《意见》精神贯彻执行。
中共盐都区委
2007年10月27日
关于政协盐都区第十二届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意见
区委:
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协换届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政协章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十二届区政协换届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新一届政协委员会的建设,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党的十七大和区委提出的“双新”奋斗目标服务。
政协人事安排,要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协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坚持严格标准,改善政协委员和政协领导班子结构;坚持委员人选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统一;坚持依法办事、依照政协章程办事;坚持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换届的程序和大体安排
政协换届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协委员的换届;二是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的换届。换届时,先由上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新一届政协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然后,召开新一届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上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讨论本届委员会的重大工作方针、任务,并作出决议;选举产生本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新的常务委员会。
从10月份开始,进行全面部署,认真安排做好各项筹备工作。2007年12月下旬召开新一届政协第一次全委会。
三、政协规模、党内外比例
十二届区政协规模在十一届基础上适当增加,委员总数为266名,常委48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委员总数中不少于60%。
妇女委员的比例占15%左右。
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及从事司法工作和法律服务的代表人士的数量适当增加。
四、政协界别设置
为适应形势的变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参考省市政协界别设置情况,十二届区政协的界别为18个,其中将文化艺术界与新闻出版界合并为“文化艺术新闻界”,将教育界、体育界合并为“教育体育界”,将少数民族界与宗教界合并为“民族宗教界”,将农林界调整为“农业和农村界”,增设“无党派代表人界”,各界别和参加单位的委员名额由十一届区政协常委会协商决定。
各界别安排的主要对象:
中国共产党:主要安排区政协党组、区委有关部委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少数有代表性的基层党政负责人。
各民主党派:主要安排区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及其有影响的代表人士。
无党派代表人士:主要安排无党派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士。
工商联:主要安排从事工商联会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员中有影响的代表人士,吸收一些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科协:主要安排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科协组织中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以及从事上述方面工作的负责人。
文化艺术新闻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教育体育界、医药卫生界:主要安排在专业上有一定造诣和特长,在其同行中有影响、有声望的代表人士,以及上述有关主管部门或团体的负责人。
经济界:主要安排国有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的代表人士以及长期从事经济研究和组织领导服务经济工作的人士。
农业和农村界:主要安排从事农、林、水、牧、副、渔业生产和农村中小企业、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组织、农业生产联合体等方面的代表人士以及农业有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农业劳动模范等。
侨联、台联:主要安排从事侨联、台联会务工作的负责人和归侨、侨眷、台胞、台属中的知名人士。
民族宗教界:主要安排少数民族、宗教界中的代表人士。
特邀人士:党内主要安排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的各镇(街道、区)分管书记、统战委员。党外主要安排留任的十一届委员中的港、澳爱国人士。
五、政协委员人选的对象和条件
(一)政协委员人选的主要对象
中共党员人选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的有关方面的领导干部;在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大影响的代表人物。
非中共党员人选主要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在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士;在维护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中拥护党的领导,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优秀代表人士;港澳和其他方面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积极作用的代表人士。
(二)政协委员人选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港澳人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要爱国、爱港、爱澳,拥护“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基本法》,维护祖国统一,在积极推动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发展,与我区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与交往中有较大贡献。
2.在各自领域内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拥护《政协章程》,热心政协工作,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
3.年龄条件:新提名的人选至少能任满一届,党内外有特殊代表性的人物、专家学者,年龄界限可适当放宽。
(三)现任十一届政协委员中不再继续提名的范围
十一届区政协委员中,已经到二线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失去代表性、缺乏参政议政能力、 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政协活动、担任委员后基本不参加或没有精力参加政协活动、有违法乱纪行为、群众反映不好、本人不愿再当政协委员的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提名的,都不再提名为十二届区政协委员人选。党员领导干部已连任两届的、党外人士和党内专家学者已连任三届的,也不再提名为十二届区政协委员人选。个别代表性强、工作需要安排的可适当放宽。
(四)减少交叉安排
区政协委员与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全国和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除少数因工作需要外,一般不交叉安排。
六、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安排程序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党内的由区委组织部提名,党外的由区委统战部与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商提名。各推荐单位根据所分配名额经充分酝酿,提出拟推荐人选,并在严格考察后上报。对拟推荐人选中的党政领导干部,需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需对其纳税、守法、为公益事业作贡献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由有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中介机构的会计师、律师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需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异地安排的人选,需听取人选原来所在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的意见。经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出的推荐人选名单,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然后按党内、党外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委员推荐名单由区委统战部汇总,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在与区委组织部协商一致、征求区政协党组意见后,组织有关方面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报区委研究审定。然后,按《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七、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党委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是党实行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领导、维护和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重要保证。 因此,此次政协换届工作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过细工作。区委组织部、统战部要与政协党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并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宣传部门的沟通,公安、文广、卫生、财政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完成换届任务。要严肃换届组织人事纪律,要严格按照政协章程和政策规定程序办事,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同时,要加强政协换届工作的宣传教育,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努力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此次政协换届工作的圆满成功。
以上意见已商区政协党组,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镇 (街道、区)党(工)委和区直各部门执行。
中共盐都区委统战部
中共盐都区委组织部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