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盐都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作者:区政府 文章来源:区政府 更新时间:2007-10-25 15: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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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政发[2007]192号
关于印发《盐都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张庄、新都街道办事处,新区、西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盐都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现将《盐都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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