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政办发【2007】67号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7年度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新都、张庄街道办事处,新区、西区、职教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7年度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按照“进位争先,更快更好”的要求,瞄准更高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努力为推进各项政务工作提供准确、及时、周到的信息服务。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7年度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近年来政务信息工作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新都、张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新区、西区、职教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各委办局办公室(政秘科),区各直属单位办公室(政秘科)。
二、考核评比和奖励办法
1、按照信息采用情况分别计算分值,年终实行积分考评。
2、根据单位职能和信息量大小,各镇区、街道、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工作考核指标是:
(1)考核指标80分的单位为:潘黄镇、地税局、粮食局 (以上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直报点);
(2)考核指标60分的单位为:新都街道、张庄街道、秦南镇、龙冈镇、大冈镇、郭猛镇、义丰镇、新区、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审计局、国土局,发改委、经贸委、外经局、统计局、财政局、劳保局、建设局,农工办、农林局、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计生委、城市工业局、服务业发展局;
(3)考核指标40分的单位为:大纵湖镇、北龙港镇、楼王镇、学富镇、尚庄镇、葛武镇、北蒋镇、西区、职教园区、信访局、交通局、水务局、开发局、监察局、司法局、民政局、人事局、环保局,教育局、文广局、科技局、技术监督局、供电局,机关事务局,房产局;
(4)考核指标20分的单位为:供销社、电大、宗教局、地方志办、气象局、邮政局、电信局、盐业局、烟草局、药监局、农行、农发行、工行、建行、信用联社、人保公司、寿保公司、太保公司、茧丝绸公司、宏大集团。
3、区政府办公室每年举行一次评先表彰活动。表彰设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两个奖项。
4、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依据评比条件,按照完成分值比例,直接评定;先进个人采取逐级推荐办法,最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审定。
5、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表彰,颁发证书。
6、设立市以上采用信息专项奖。被市办《盐城情况》“调研版”采用一篇奖励50元;被省办《专报信息》调研类采用一条奖励100元;其他信息采用一条奖励50元,被省领导批示一条奖励300元;被国办采用一条奖励500元,被国务院领导批示一条奖励1000元。
三、考核评比条件
1、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摆上位置。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正常研究、检查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2)队伍稳定,制度规范。有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建立运转正常、快捷高效的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
(3)上报区政府办公室的信息质量较高,考核名次在同类信息报送单位中位居前列。
(4)单位内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无瞒报、漏报、迟报和误报现象。
2、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政务信息工作,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信息工作成绩突出,上报区政府办公室的信息数量多、质量高。
(3)从事信息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信息工作岗位上。
四、考核评分标准
1、区政府办公室《盐都情况》“调查研究版”、“参阅版”、“信息摘报版”采用1条分别计8分、6分、4分;《领导参阅》采用1条得5分。被区领导批示一条另加10分,约稿信息采用一条另加5分。
2、国务院、省、市政府办公厅(室)采用1条分别按区计分标准的4、3、2倍计分。
3、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和误报的,视情况扣分:迟报一次扣10分,漏报一次扣20分,瞒报一次或故意误报一次扣50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计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即同条上报信息被多级多种刊物采用,按分值最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