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10日至5月31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是否达到“五有”要求(即: 有组织领导、有办事地点、有专职人员、有资料台帐、有经费保障);
2.是否设置公开(示)栏,公开范围是否规范,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可信、是否定期更新:
3.是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网站;
4.重点窗口服务单位是否设置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
5.是否完成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
三、检查方式:
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分组同步进行,主要是听取汇报,检查硬、软件。
四、检查范围: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牵头单位的院务公开、校务公开、企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推进工作。
五、检查要求: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相关公用事业单位对照都政办发[2006]59号《盐城市盐都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都政办发[2007]20号《关于印发盐都区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补救,并认真进行总结,这次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盐都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