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盐城市盐都区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5-7-13 15:05:01 |
都政办发[2005]16号
各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盐城市盐都区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
盐城市盐都区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应 急 预 案
我区地处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容易遭受洪涝、龙卷风、台风、冰雹、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袭击。为保证这些灾害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救灾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维护灾区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灾害界定
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指具有突发性,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人员伤亡较多、民房倒塌严重、农作物受损面积较大,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自然灾害。
二、指挥系统 应急救助工作,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各级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区成立重大自然灾害救灾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李纯涛 区长 副指挥:穆 芹 区委副书记 李爱进 副区长 商 颖 区人武部部长 卞爱群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还林 区民政局局长 丁兴俊 区财政局局长 刘其江 区水务局局长 张荣銮 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常雨春 区公安局局长 陈耀东 区供电局局长 张鸿新 区农林局局长 桂永跃 区审计局局长 王俊东 区粮食局局长 宋晓峰 区交通局局长 许 超 区卫生局局长 李国章 区气象局局长 高玉龙 区电信局局长 刘 旭 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志贵 区民政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周还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志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地点设在区民政局(联系电话: 白天8425929,晚间和节假日8159662;传真:8425926)。
其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区救灾工作,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和各项救灾救济工作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各镇和新区相应成立救灾工作领导机构,承担相应的职责,并负责本区域内的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应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三、部门职责 1、区民政局:负责救灾计划的拟订和灾情统计、核查、报送,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指导灾区做好灾民救济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和管理。 2、区人武部:负责组建民兵抢险队伍,投入一线抢险救灾,紧急转移灾民。 3、区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报工作,及时报告异常性天气情况, 4、区水务局:负责水情测报,建立机动抢排队,确保抢排内涝需要。 5、区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备足和解决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 6、区卫生局:负责灾区伤员救治、药品供应、卫生防疫、疫情监测。 7、区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做好重点目标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灾区治安秩序稳定。 8、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调度和使用。 9、区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救济款物的审计。 10、区粮食局:负责灾区灾民粮食供应。 11、区文广局: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广播线路畅通。 12、区农林局:负责灾区农业和多种经营的灾情调查、生产自救。 13、区供电局:负责供电安全运行,搞好调荷供电。 14、区电信局:负责救灾通讯联络畅通。 15、区监察局:负责区、镇(区)救灾工作的执法监察。
四、常规准备
1、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救灾工作职能,制订好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2、区、镇财政在年度预算时,依据救灾款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好救灾资金,备足救灾物资。 3、各镇在灾害多发季节要建立24小时灾情值班制度,镇 (区)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发生重大灾情,确保及时真实报灾。 4、各地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5、切实做好防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居住安全,严防发生非正常事故。
五、应急措施
洪涝、龙卷风、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后,即启动本救助预案,并将开展以下工作: 1、区政府立即召开救灾工作会议,通报全区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及对策。 2、立即将我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请求察看,给予援助。 3、成立救灾联合工作组,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下设5个小组,即: 医疗抢险组、救灾救济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和灾情查核组,及时赶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掌握情况,反馈信息。 4、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深入灾区第一线,对口帮助受灾地区做好救灾工作。 5、按照救灾工作的方针,做好灾民安置、物资调配等方面的工作。
六、灾后救济
1、及时宣传救灾救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救助活动,稳定灾民情绪,确保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2、制定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农、医疗等救助工作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分步实施。 3、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4、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尽量减轻灾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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