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凡到今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盐城市盐都区的公民。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条件
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普通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⑵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报名。
申请任教学科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学科设置执行。
三、教育学、心理学报名与考试
1、考试时间:2007年8月11日。申请者携本人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及户籍(工作单位证明)材料,于2007年8月1日—3日到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502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8月6日—7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2、考试对象:凡非师范类毕业和未学过与申请的教师资格相对应的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均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通过江苏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参加小学类的考试;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中学类的考试。
四、普通话要求:所有申请人员均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任教语文学科的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所有申请人员均应提供其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在编在职申请人,鉴定表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六、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填写: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说明填写清楚。
七、体检
所有申请人员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初定在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在盐都教育网上公布。
八、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在学习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脱离教学工作岗位五年及以上;专业不对口的师范类;非师范类等申请者均须参加测试。
2、测试形式:上课(含说课),面试答辩(含技能)。
3、测试时间:2007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07年8月1日—3日;
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8室 电话:8426227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参见盐都教育网(www.ydjy.net)
十、受理申请材料时间地点:2007年9月14日—16日,提交申请材料。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8室。
十一、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标准执行。
附:
盐城市盐都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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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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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8月1—3日 |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与咨询,领取有关材料。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员到盐城市教育局办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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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8月6-7日 |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员到市教育局领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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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8月11日 |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员参加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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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8月25日前 |
盐城市教育局公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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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9月中旬 |
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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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9月19-21日 |
到原报名点递交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交中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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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9月下旬 |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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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9月底 |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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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9月底 |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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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10月初 |
总结并将材料整理归档 |
申请任教学科设置
⑴幼儿园:学前教育
⑵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⑶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