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区组织收看全国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 |
| 作者:陈 华 文章来源:中国盐都网 更新时间:2007-11-14 12:52:22 |
11月13日下午3点,我区组织收看全国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一部规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出台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管理体制和相关应对突发事件各方面的法律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格局。对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副区长黄正桂分析了前一阶段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会议精神,各司其职、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规定,逐步完善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管理机制。要加大突发事件监管力度,加强社会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我区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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