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记者从区物价局获悉,我区从10月20日起,降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410个品种、700多个规格的非处方药品的最高零售价。省物价局此次公布的降价药品,大多是社会药店经营的常见品种,包括西药和中药,平均降幅达15%,年降价金额近3亿元。
据物价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药品限价的规模相当大,基本涵盖了药店绝大多数可售的非处方类常用药物。由于同种药品存在着剂量及生产商等情况的不同,省物价局对其标出的价格上限也有所区分。以常用中成药“银翘解毒丸”为例,普通的9克×10丸装每盒限售为5.6元,而由北京同仁堂出品的同规格制品每盒最高可售10元。业内人士表明,实行区别定价,是为了保证市场上的药品能够真正实现优质优价。
此次公布的药品,已将中文通用名或英文国际非专利名(INN)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相同的药品制剂归类为同种药品,凡剂型、规格、含量相同的药品基本执行同一价格。全省各地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价格的,必须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本次公布价格的,不得擅自提高。
据了解,10月30日前,省物价局将在现有限价表的基础上,公布本次未列的增补剂型的规格和价格。届时,仍未公布的剂型规格,按规定将不得上柜销售。